绑架罪适用问题初探

时间:2011-05-12 14:40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找法网刑事辩护专题网,一、绑架过程中抢劫被绑架人随身携带财物、对女性被绑架人实施奸淫的定性问题 1、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被绑架人随身携带财物行为的定罪。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勒索型绑架有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行为人事先预谋抢劫,但抢劫之后又劫持被
  

    5、索取难以查清的债务。在许多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由于债权人碍于情面或证据意识的缺乏,常常出现以口头协议签订合同或者借款的现象,而事后若债务人拒不认债,债权人往往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认为确实有债务存在而实施绑架、拘禁他人的行为,因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索取他人财物的目的,所以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但用刑法犯罪构成理论来分析,无论该债权债务是否确实存在,在索要合法债务的主观认识之下实施绑架行为,故不存在勒索型犯罪构成所需的勒索他人财物的目的,不能构成绑架罪。

    综上所述,由于绑架罪的法定最低刑为10年有期徒刑,其处罚之重是非法拘禁罪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因此,在对绑架、拘禁索债型犯罪定性时,必须慎之又慎。

 曹祥明 熊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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