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强奸妻子在何种情况下才构成强奸罪?
为了确保一切妇女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我认为,在以下一些情况下丈夫强迫妻子性交的可按强奸罪论处:
◆丈夫伙同他人强奸妻子的;
◆丈夫当众强奸妻子的;
◆进行结婚登记后尚未同居,女方后悔拒绝同居,坚决要求离婚,男方因此强奸女方的;
◆女方因受欺骗登记结婚后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男方因此强奸女方的;
◆女方在父母亲友等人逼迫包办下与男方进行登记结婚后,拒绝同居,要求离婚,男方因此强奸女方的;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已造成事实分居,在此情况下,男方强迫闯入女方的住所或设法将女方骗至某处而强奸的;
◆夫妻双方已进入法定离婚诉讼期间,在此期间男方违背女方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女方的;
◆丈夫冒充“黑老大” 威胁、蒙面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