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之质疑

时间:2011-05-12 14:40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找法网刑事辩护专题网,强奸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发案率较高,社会危害性也很严重。强奸之所以被法律确定为一种严重的性犯罪,是因为强奸侵犯了妇女性的自由意志,并损及妇女的人身健康和人格名誉。但这种解释并不能消除我
  

     ●丈夫强奸妻子在何种情况下才构成强奸罪?

  为了确保一切妇女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我认为,在以下一些情况下丈夫强迫妻子性交的可按强奸罪论处:

  ◆丈夫伙同他人强奸妻子的;

  ◆丈夫当众强奸妻子的;

  ◆进行结婚登记后尚未同居,女方后悔拒绝同居,坚决要求离婚,男方因此强奸女方的;

  ◆女方因受欺骗登记结婚后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男方因此强奸女方的;

  ◆女方在父母亲友等人逼迫包办下与男方进行登记结婚后,拒绝同居,要求离婚,男方因此强奸女方的;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已造成事实分居,在此情况下,男方强迫闯入女方的住所或设法将女方骗至某处而强奸的;

  ◆夫妻双方已进入法定离婚诉讼期间,在此期间男方违背女方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女方的;

  ◆丈夫冒充“黑老大” 威胁、蒙面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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