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

时间:2011-05-12 14:40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找法网刑事辩护专题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
  

  可见,商业贿赂罪的主要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商业贿赂罪侵犯了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人员的信义义务。信义义务又称信托义务,源于英美信托法,指受托人对受益人应当承担的诚信义务,信义义务包括忠诚、谨慎、服从,强调受托人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且不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为自己谋取任何私利。理解商业贿赂罪的要旨,在于行贿人所给予的好处对于受托人偏离信义义务的实质性的影响,正是这种不正当的影响,使受托人无视受益人的权利而谋取的私利。

  [5](P.5)以违反信义义务,损害受益人的利益作为构成商业贿赂罪的要件,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英美国家的成功做法,我们予以借鉴既有利于与国际性法律接轨,更好地处理涉外商业贿赂案件,又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商业贿赂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又侵犯了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人员的信义义务。

  (二)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

  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和受贿,是对合犯,即由行贿与受贿双方相互勾结成立的犯罪,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双向行为,其犯罪主体相应的也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主体。

  1、商业行贿罪主体。在《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六)》中所规定的商业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的可构成商业行贿罪。

  实践中,行贿者多是卖方,但并不排除买方行贿的情况。在商业行贿中,如果提供贿赂是以经营者法人单位的名义,执行的是该法人的意志,则应由该法人承担责任,成为商业行贿罪的主体,如果经营者的代理人为了个人多推销商品或拉回货源,以自己的名义,自己以各种手段行贿,则法人不应承担责任,代理人个人是行贿罪主体。可见,本罪的犯罪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这一点与商业受贿犯罪不同。

  2、商业受贿罪的主体。关于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   (六)》将其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表明在实践中如其主体只是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尚不足以涵盖社会生活中实际发生的商业受贿行为主体范围,如在、教育、工程建筑、交易等领域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收受回扣,本质上也是商业贿赂行为,原刑法对之规定并不明确,无法对其工作人员的危害行为作处罚,影响到对这类行为的打击效果。并且从逻辑上而言,自然人主体可以划分为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根据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立法,这两个罪名的犯罪主体并不能涵盖整个自然人主体,因为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并不能完全等同于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并不仅仅存在于公司企业中,其他一些单位或组织中也有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这类刑法典尚未规定的人员称之为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所以,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人员,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这三类人员才能共同构成受贿罪的自然人主体的完整外延。因此立法上将商业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予以一定程度拓宽,使其涵盖面趋向全面性、完整性,体现了我国刑法关于惩治商业贿赂罪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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