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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时间:2011-05-11 17:21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找法网刑事辩护专题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 有关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一、贪污贿赔犯罪案件 (一)贪污案(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 394条
  

  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十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第407条)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

  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行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

  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

  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5、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

  (十七)环境监管失职案(第408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

  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

  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4、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

  (十八)传染病防治失职案(第409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

  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

  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第410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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