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
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
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
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
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第410条)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
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并且价格
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
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
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十一)放纵走私案(第411条)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走私犯罪的;
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3、3次以上放纵走私行为或者一次放纵3起以上走私行为的;
4、因收受贿赂而放纵走私的;
(二十二)商检徇私舞弊案(第412条第1款)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
验结果的行为。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
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
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
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验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